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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是在一个月前,我还不能真正的理解“爱她,就放手”这句话的真实内涵。
那个时候,我正在因为前一段感情而纠结和痛苦,甚至有些迷失自己,周围的朋友并没有说什么,但之后,他们说了一句话,让我心有戚戚:我感觉,你有时候,把自己放得太低了……
最近的这一个月,是我真正领悟、理解以及实践爱的历程。
爱,是不会带来彼此压力的,而应当是动力。
爱,是给对方更大自由的,而不是束缚。
爱,是给对方放飞的,而不是让对方止步。
或许,我和她并不能最后走到一起,或许,我们都会有自己独立的家庭,但这份爱,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不是刻骨铭心,而是不枉此生的爱!
虽然她现在不在我身边,但任何时候她回来,就好像我们昨天才分开一样。
或许当时光飞逝,我们的都已老去,也都选择了各自的伴侣,但这一切,也不会让我们难过,只会让我们彼此都感到幸福!
幸福,就在身边……
- 01月 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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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坎伐檀兮,川流不息,
嗷嗷鹿鸣兮,岁月如织,
陟彼南山兮,月明风清,
未见君子兮,孤枕难眠,
窈窕淑女兮,你在哪里……
- 12月 2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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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短文,我简单分析了技术型人才不适合转型管理的缘由,但笔者并不是说技术人员就真的应该停留在基层,而是想表达这样一个概念:纯技术型人才是不适合做管理的。
那么,作为一个技术型人才,希望进入管理层,期待更大事业平台,应该做到哪些呢?
众所周知,我们身边能见到的管理者(中层往上),多数并不是技术尖兵,或者说,技术优势并不是他们的核心竞争力。而他们往往人情练达,善于协调,懂得妥协,能够统筹安排,也能够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与面子。
如果你是一个期待进入管理层的技术人员,那么,笔者建议你做好如下几件事: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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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对于查非法运营这个事儿,都在议论纷纷,好像多大个事儿似的!还有好多不明真相的人,居然说出了什么道德啊,彭宇啊这些事情来!
你们都完全不明白查非法运营是为了什么,我告诉你们真相好了(跨省追捕无效,我的网站服务器不在国内,放在塞内加尔,同时在东帝汶做的备份服务器):
这是一盘很大的棋,这盘棋有如下几个目的:
1、制止抢车谋财害命的;
大家知道,很多人假装有困难拦车,然后在僻静处突然冲出来几个人劫持车主,将车抢走甚至谋害车主的都有!为了有效制止这种行为,并降低盗抢犯罪率,这次运管配合公安部门实施这一方略,可谓意味深长,大家都没有站在长治久安的立场来对待这样一次理性的、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执法行动,可惜啊!
这样的事情发生多了,私家车主就不会再愿意搭载路边行人,这样不法分子就无机可乘了,执法的长远目标就实现了!
2、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大家知道,只有私家车保有率增高了,才能实现人民小康的目标,那些想搭方便车而自己不买车的人,我们就要用这种方法,让他们顺风车的理想破灭,才能让他们由自发买车到自觉买车,实现思想境界上从必然王国到自然王国的飞跃,才能够实现CPI和GDP的增长,这才是我们所期待的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但大多数人民群众并不理解,可叹啊!
买车的人多了,汽车产业、钢材、橡胶、电子等行业才能够发达,而能源行业也因为市场需求而产生长久的发展势头,这对于我们国家和民众,都是有莫大好处的!
3、实现能源行业的全面腾飞,解决石油企业工资水平过低问题。
众所周知,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石油企业的人员工资水平长期过低,这非常不利于石油企业员工及其家庭的和谐稳定,是非常大的不安定因素,因此,这样的执法行动,有利于提高这样企业的竞争力以及这样相关员工的工资水平,能够让很多底层百姓受益,也能够让他们更加安心的创作GDP,但很多人没群众没能看到,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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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上一篇文章所述,优秀的技术人才是不适合做管理的。
但,上一篇文章只是为广大刻苦钻研技术以图提升的有痔青年们指出了一个误区,而笔者相信这个误区一直让很多优秀的专业人才非常困惑:明明那小子业务能力不如我,为什么领导提拔他而不提拔我呢?我每个月都是A啊!
给大家举一个例子,从这个例子我们再继续下去:
大家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在阿里巴巴(没错,就是马云的公司),员工分为P(技术型)和M(管理型)两条线,这两条线升到上面几个级别了,都是很不错的。而因为这样区分,就避免了一些技术人才觉得自己得不到重视的恶性循环结果,也可以有效激发管理型人才钻研技术的热情。
而且,P岗和M岗其实是可以相互转型的,取决于你是否适合。
好,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阿里巴巴的人才战略里面,是通过区分技术和管理两个类型,来消弭优秀员工之间的不平衡,实现让员工价值更大的发挥。
而通常情况下,我们所处的企业或者公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们所处的是中小企业,甚至连中小企业都算不上),都不会使用这样的人力资源战略,也不会使用很科学的考评体系(比如平衡计分卡)。
哪怕是中小企业,一个员工能否晋升,也往往不是靠技术实力来实现的,而是综合素质。
这种综合素质,包括你的业务能力,以及你的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要成为职业经理人,必须要上面有人罩,同级有人捧,下级有人挺!所以,你就需要和上级搞好关系,和同级搞好关系,和下级搞好关系!
—————下次讲如何搞好各种关系—————-
- 10月 18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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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碰到不少朋友跟我沟通工作上的事情,大家似乎都有一个误区,认为销售业绩好的人,应该走上管理岗位(中层或以上)。
但,我的观点和他们恰恰相反,甚至正好和他们实际中所遇到的完全一致。
我们且不论所谓权术、办公室政治、裙带关系等等这些因素,我们分析一个优秀的业务人员的特质,就可以得出以上结论:
优秀的业务人员,其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业务能力上面,因此,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价值的岗位,就是业务岗位。一旦调离业务岗位,则公司会丧失相当大比例的客户或者订单,因为从业务岗位转到管理岗位之后,他们不再有以前那样的精力和时间去关注每一个客户和每一单业务本身了。
优秀的业务人员,往往由于其在业务能力方面的专注,而忽略了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权术方面的技能,因而不具备领导更大团队的能力。
优秀的业务人员,由于习惯了在业务上的领军地位,而不得不长期保持这种领军地位,而这种领军地位,对于其他业务人员来说,带来了相当的压力,也会容易成为众人的共同“敌手”,不容易凝结团队。
优秀的业务人员,如果走上管理岗位,由于其管理能力的相对缺失,可能引致相当一段时间内,团队业绩无法上去,而其自身也对于自己的定位产生困惑,反倒丧失之前由优秀业绩产生的威信。
—————以后再写———–
- 10月 15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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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关于好心带人一程,结果被当黑出租抓的消息,我不由得会心的笑了!
为什么要笑呢?这让我想起美国多年之前的一个著名案例,讲的是高速巡警躲在树林里面伪装起来偷拍超速者,拍到之后一拉警笛冲上去拦住处罚。结果,被处罚的哥们不乐意了,告到法院,官司一直打,后来法院判决高速巡警败诉,因为法院认为,警察执法的手段不得诱使当事人违法,因为每个人都是禁不住诱惑的,而高速巡警躲起来不让当事人看见的行为,就是在诱使公民去投机取巧的犯法,因此该处罚无效,高速巡警以后也不许偷拍偷录司机的违章行为。
好吧,我们再看这个案例,执法人员先伪装普通市民,肚子痛,博取驾驶员同情,要求带一程,驾驶员带到之后,又掏出钱来要表示感谢。我们先不说这个收钱行为是不是运营。从民法上讲,驾驶员收取报酬这个事情,可以认定为“无因管理”,就是说,驾驶员并无义务去管另外一个人独自疼不疼的,但他在这个肚子痛的人极力要求之下,几人所难,帮了他一把,肚子痛的人出于感激,给予一定的费用,这并不能认定为违法行为。因为,首先,驾驶员没有运营的主观动机,其次,没有运营的客观表现,最后,没有构成违法性。这种行为,是不应当受到行政法处罚的,也就是说,不具有行政违法性,也不具有应受法律制裁性。
再讲道德层面,我们从小被教育要学雷锋、学赖宁(现在不学了)、学时传祥、学李素丽,还学吴天祥,为什么要学他们?因为他们几人所难,因为他们道德高尚,因为他们为人提供帮助!现在,驾驶员为一个人提供了帮助,这本来是一个高尚的事情,受到帮助的人非要驾驶员收一点钱,作为感激,这也是正常的事情,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更加是合法的事情!也不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为什么,就该被罚款被扣车?
如果这个驾驶员一开始就索要财物,那么,他的行为可以经主客观结合判定为非法运营。但他事后接受财物的行为,和我们拾金不昧之后,事主对我们表示感谢,有什么区别?已经有司法实践告诉过我们,拾金不昧之后,是可以要求报酬的啊!
好了,我们自从有了不能搀扶老人之后,又有了不能帮有危难的人,接下来,是不是真的要做到大家谁也不互相帮助呢?
- 09月 14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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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发琴音啸松林,
琴有剑意鸣山间
=====仔细读了读,后两句是败笔,拟删去======
琴亦剑也剑亦琴,
琴剑本一无分离。
- 09月 14th
- Filed under: 业余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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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互联网上的又一热点应该是成都孙伟铭案了,近日法院二审宣判无期徒刑。不少人就跳叫着说轻了,该杀云云。似乎真的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个案子,和大家一起思考一下是不是真的非杀不可?
案情经过很清楚,酒后、无照、撞人、逃跑、再撞人……死的死,伤的伤!
嗯,于是有人非常正义非常热血的跳出来说:撞死这么多人!让丫偿命!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中国古代有某位君王,曾经与庶民约法三章:杀人者偿命,伤人及盗抵罪! Read more…
- 09月 8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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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严禁转载】
近日,一位在内地国企工作的朋友告诉我,他所在的企业因为政策及经营问题,将大部分员工遣散,将少量员工待岗留用,遣散的员工依照劳动法规给予赔偿及补偿,待岗的员工按月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待岗补贴,以图将来。
待岗,一度作为国有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员工的一项处罚措施,以让该类员工进行反省思考,并改进其工作态度与效率的方法。可以说,该制度对于国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正常运作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种待岗,并非我们需要研究的范畴,我们需要研究的是基于《劳动法》和现实环境而出现的,企业因为经营性障碍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经营困难所引致的待岗问题。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对于这些企业来说,部分将需要裁员以降低成本,期待经济复苏,也有部分企业选择停止经营,让员工回家待岗(笔者暂名之为“经营性待岗”),等候通知,并为待岗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待岗期间待遇,以等待企业召唤复岗。
如该企业的做法一样,很多企业也迫于各种原因,不得已选择经营性待岗,而也有相当多的企业,在与员工进行约定的时候,并未明确待岗时间长度,或者也有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的待岗待遇过低等等现象发生。 Read more…
- 09月 8th
- Filed under: 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