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generator="WordPress/2.5.1" -->
<rss version="0.92">
<channel>
	<title>胡伟法律职业博客</title>
	<link>http://www.hwlegal.cn</link>
	<description>专业企业法务平台</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Wed, 17 Aug 2011 02:32:32 +0000</lastBuildDate>
	<docs>http://backend.userland.com/rss092</docs>
	<language>en</language>
	
	<item>
		<title>手机，男人的社交生殖器</title>
		<description>在手机出现之前，我们的社交工具可能更多的依赖文字如书信，或者有线电话，但这样的方式毫无疑问在迅捷度上远远不如手机通信发达时代。
 
在洪荒时代，男人通过对部落或者族群女性的绝对优先占有权来实现自我价值，比如他可以决定哪个女人是自己的，并决定与之发生性行为。这些是靠自己的捕猎能力和作战能力来支撑的。而封建王朝中的君主，则通过“王权”这样一种更隐晦的生殖崇拜形式来掌控自己的世界，所谓莫非王臣也。
 
到了文明社会，男性再不大有可能去掌控一定范围内的女性，其征服世界和实现libido的方式发生了变化（比如包养、情人、红颜、干女儿等），在这样一种变化之下，手机，逐步成为了一种性图腾的象征物。
 
我们可以很容易的看到，无论在非洲，还是在东方，原始部落里对于男性生殖器都有着毫无二致的崇拜，这种崇拜，或许以对柱状物的敬畏（图腾崇拜），但具体到日常的活动中，通常男性会乐于展示自己的生殖器，以一种加以保护或者装饰的方式，或者，展示男性生殖器的勃起状态来象征着一种掌控或者征服的能力。
 
而在闻名全球的日本爱情动作片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生殖崇拜的清晰展现，比如很多的blow job和颜射，乃至女性对男性生殖器的爱抚和舔舐，都是在展示一种男性在征服和掌控的意境。
 
再回到男性的角度来看，一个男性的手机，是他与整个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当然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与异性沟通，无论是通过电话还是短信，他都希望通过这种无线遥控的方式，来掌控和安排自己周围的人与事——当然，这种安排的具体效果还要取决于他本身的实力。实力越强的男性（或者说生存价值高者），这种掌控就越有效（其实这样掌控的效果源自他对事业掌控的效果，并与之直接正相关）。
 
无论你承认与否，在这个时代，男人征服世界的工具，开始向移动化和手持化的方向发展，而智能机和3G技术的出现，给了男人更大的便利。无论是邮件的收发还是电话短信的沟通，都可以通过一部小小的手机来实现，这样一种趋势也可能引致了平板电脑的出现，但无论平板电脑打算在这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无法取代手机这样一种存在，因为，手机可以握在手中，坚硬的外壳与沉重的质感，能给男人更加沉稳的范儿！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日本著名爱情动作片里，多数都有男人手握生殖器对准女艺人德艺双馨的面部乃至口唇的桥段，实际上，这么一个桥段，我不认为是属于日本民族内心黑暗的表现，而是对于男人征服异性与世界渴望的折射。如果女人能任你摆弄，你周围的世界任你摆弄也不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了！如果你手握的社交生殖器能够任意摆弄所指向的目标，你实际上已经在掌控着世界！
 
这也是为什么，滑盖机能够盛行，因为推滑之间，就是一种性交图腾！相比之下，平板电脑或者超大尺寸（比如7寸）的手机，简直弱爆了！相比之下，我更怀念诺基亚8系的时代！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1/08/socialorgan/</link>
			</item>
	<item>
		<title>清华，你让人情何以堪！</title>
		<description>惊闻清华百年校庆吉祥物诞生，于是便仔细看了一下这一对号称蝴蝶的虫子：



 

 

 

 

 

 

 

 

 

 

 

看到这一对奇怪的虫子，我顿感无力。我不知道清华的领导们现在是谁，也不知道这对奇怪的生物怎么就能代表清华大学这样一所在中国人心中有着崇高地位的大学，怎么就能代表清华大学的百年历史了！

吉祥物这种东西，是不是一定要在校庆上面有呢？虽然奥运、亚运……乃至NBA各队都有吉祥物，但清华百年校庆，你真的需要吉祥物吗？如果真需要吉祥物，必须是一对虫子么？（或者按官方说法，是蝴蝶）

吉祥物就这么重要？重要到清华百年校庆也要来赶时髦？如果真这么重要，那你可不可以认真的设计一下？

“厚德载物”，什么叫厚德载物啊？这对虫子孱弱的翅膀，可以载什么物呢？我那不惮以最大恶意来揣度别人的心，分明告诉我这是哪位校领导孙子在幼儿园的涂鸦之作啊！有木有！

如果是别的事情，我或许可以瞬间洋洋洒洒写下几千文，但看到这俩虫子，我真的顿感无力……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来评判了，只好套用我一直很喜欢的四个字了，清华你让人情何以堪呐！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1/03/tsinghwa/</link>
			</item>
	<item>
		<title>为骆家辉先生鸣不平</title>
		<description>今年的妇女节，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名骆家辉先生担任美利坚合众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先生在就职演说中的一句话瞬间点燃了敏感的中国人民，挑战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情感！

但，我要说的是，骆家辉先生何德何能，要接受中国人民的横加指责？

首先，种族和国籍，完全是两个概念。没错，骆先生是一名华人，但他是一名美籍华人，也就是说，他首先是美利坚合众国公民，然后才是一名华裔美利坚合众国公民。他的国籍决定了他的立场！（骆家辉（Gary Faye Locke，1950年1月21日— ），出生于华盛顿州西雅图市。他是美国民主党党员，在1997年至2005年间担任华盛顿州州长，是第一个担任美国州长的华裔美国人。 1996年11月5日，骆家辉以百分之五十八的比数获选为华盛顿州第21任州长，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的华裔州长，也是第一位能在美洲大陆主政的亚裔州长。2011年3月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将提名美籍华人、商务部长骆家辉担任驻华大使。引自：http://www.baidu.com/s?wd=%C2%E6%BC%D2%BB%D4）我们为嘛要指望祖国的利益由一名外国人来保护？骆家辉先生是民主党啊！

其次，很多人，混淆了种族和职业荣誉的区别。为什么骆家辉能够先后担任华盛顿州州长、合众国商务部长和美国驻华大使？很明显是因为他的职业性，和他对自己职业荣誉的尊重，他能够代表合众国利益！国人在指责骆家辉没有代表中国利益的时候，我们何不思考一下，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有没有代表自己国籍国的利益？有没有尊重自己的职业性，有没有尊重自己的职业荣誉？如果你没有做到，那么，你的指责是毫无立场的，如果你做到了，那么，你的指责又属于违背自己的立场了！

与其去指责一个外国公民没有帮助我们，不如我们日常更加以自己的祖国和国籍为荣，不要再做出一些崇洋媚外的事情，也不要做一些丢人现眼的事情，来得实在！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1/03/gary_faye_locke/</link>
			</item>
	<item>
		<title>问蕖仍得清如许？</title>
		<description>记得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说美国人签署了《独立宣言》之后，要为国会还是白宫找个地方盖楼，当时他们看中了一片地，但这片地上居住这印第安人，和印第安人谈拆迁，印第安人不同意，有人建议杰斐逊用国家机器强推了印第安人。杰斐逊说，我们是合众国宪法的缔造者，如果我们刚刚缔造的宪章，就在我们自己手里毁掉了，那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是什么？宪法不能毁在我们手里，他们不搬，我们换地方。（以上为设计对白，笔者并未进行严格考据，但其言语之中心思想，虽不中，亦不远矣）杰斐逊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精神守住了源头的活水。

今年，国内好几件事情，都让我们感慨一件事：司法公正的源头，是否依旧清如许？

钱云会之死的背后，是什么？至今没有一个说法，而必须要等中央调查组介入。天价高速过路费案，如果不是另外一名嫌疑人自首，估计就做死了368万价值的无期徒刑。赢利20余万，却逃掉路费368万，也就是说，现在的路桥费标准，是在鼓励公民从事非法经营了？这些，都折射出司法体制和行政法体系的严重问题。

还有最近一起关于土地无证事件，当地官员公然宣称“不合理但合法”。什么叫合法？什么叫合理？这也不由得引起笔者的思考。如果追溯法律的缘起，无非就是来自“理”或者“道”，而法律的诉求，也离不开“理”或者“道”这样的价值。为什么会有官员认为不合理但合法的事情存在是正常的？细想想，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彭宇案”最后会“依法调解”出那样的结果了，一言蔽之，不合理但合法吧！

而不合理但合法这样一个严密的自证逻辑，可以将一切奇谈怪论，皆假借“合法”之名，行“合理”之道，但事实上却在掩盖诸多不合法的行为和思想。

法治，是指法律的绝对统治。该“合法”官员却将法律作为虎皮，来掩盖其非法之目的或者手段，这毫无疑问是对法治精神的恶意歪曲。

写到这里，笔者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抒发心中的愤懑，唯有扼腕！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1/01/constitutional/</link>
			</item>
	<item>
		<title>李永波和林丹应该这么用</title>
		<description>最近电视上在反复播放一则汽车广告，广告里面几乎用到了中国羽毛球队的全体超级明星，但我觉得这个广告创意完全就是浪费了超级丹和李永波他们，下面是我的创意：

李永波带领超级丹等国家羽毛球队名将训练完走出场馆，葱茏的树木，昏黄的路灯，大家惬意而开心的聊着，林丹还意犹未尽的拿球拍在颠球……

突然，从弯曲的道路另一头过来一台车，前灯开得老大，刺得李永波林丹诸将帅眼睛都睁不开，林丹看了一眼谢杏芳，谢杏芳反身抽出自己的球拍，与林丹一人一击扣杀，正打在这台车的两个车头灯上，灯灭了！

画面切换为黑色背景，出现某品牌汽车车标：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广告完！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0/12/badminto/</link>
			</item>
	<item>
		<title>永远的群光星巴克</title>
		<description>我用这样一个标题，并不是说群光星巴克永远都是这样，而是，那个属于我，属于我和冤家、死相的那个群光星巴克，在我们心里，是永远的。

虽然我们三个人，现在不能再如以前那样常常相聚在群光星巴克，但每次大家齐集，一定会是在群光星巴克，而不是其他的地方。并不是因为群光星巴克高档，而是因为，这里有一种感情在流淌。

群光星巴克作为湖北地区第一家星巴克门店，过去曾有着超级豪华的伙伴阵容，现在，这个豪华阵容里面卓越的伙伴们，分散到了华中区各家门店，当热，也有一些卓越的伙伴去寻求了另外的职业发展。

这一阵，星巴克在武汉又有新店开张，又有群光店的老伙伴们要离开，心里有些唏嘘。就像我今年最爱的电影一样，岁月这个神偷，他不经意间，偷走了你身边的朋友，偷走了你曾经的感觉，只在你心里留下那些回忆的片段，让你想起来，或温暖，或心酸……

虽然现在群光门店的新伙伴也卓越、也努力，但，在我们心里那个永远的星巴克，却不是现在这个。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0/12/starbucks-3/</link>
			</item>
	<item>
		<title>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限</title>
		<description>最近，热点事件非常多，无论是跨省追捕，还是幼女被刑求，但我一直在关注某地公安部门所说的“双起”。“双起”事件，反映出了国家机关对于公权力与私权力界限的模糊，甚至说，是刻意模糊这种界限，来为自己谋取某些“既得利益”。

我们姑且不说媒体的新闻监督权，就从行政法上讲，政府机关的工作应当接受民众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1、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应当受到适当监督

有一句法谚，叫做“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也就是说，任何政府机关的工作，都应当受到合适的监督，甚至是苛责的监督，甚至是媒体的质疑性监督，以及来自普通民众（公民）的质疑性监督（公民政治权利）。我们可以有一个简单的例证，中国古代帝王的皇权，是没有有效监督的，因此而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帝王可以一不高兴而随意夺走某人的财产甚至生命。这就是典型的无监督情形。无监督，则政府机关的行为合法性无从保障，公民权也无从保障。

2、程序正义是必要的，甚至是要命的

对于该公安局领导声称要对媒体的报导进行“双起”，笔者认为，从司法程序上，就存在“有罪推定”之嫌疑。试想，如果一个媒体，一个记者，披露一件事实，导致了相关被触犯敏感神经的司法机构动用公权力来处理，便是对程序正义的践踏。

司法的公正性得到保障，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程序正义性。而该公安机关声称要“双起”，便是将实体前置，甚至未经民事审判，便“认定”媒体的过错，属于对程序法的践踏和藐视。如果这种风气蔓延开来，将引起公众和媒体“怒不敢言”的杯具氛围。于是再也没有媒体会关注这个市的公安机关，而本地媒体一味粉饰其功绩！

另外，笔者提一个小二难推理（该二难推理系基于我国当前实际的），《人民日报》或者中央电视台给予报导的时候，该市公安局是否会“跨省抓捕”？

3、行政机关应当勇于用担任民事诉讼原告，而非利用职权打压监督者

如果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认为媒体、大众的监督构成了新闻侵权，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民事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媒体承担过错责任。

但很多“官老爷”们的官本位思想过重，之习惯了监督下级乃至民众，而不能接受甚至不能忍受媒体或者民众对自己的监督，因此，在面临监督的时候，动辄想到动用自己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进行压制甚至迫害。这也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性的严重践踏。

在此，笔者建议该市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考虑清楚自己是站在党这一边，还是站在人民这一边，遇到失实报导，运用司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尊严和荣誉，哪怕司法程序最后认定该机关领导的“敏感带”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欢迎该市公安机关跨省追捕本博客持有人]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0/12/shuangqi/</link>
			</item>
	<item>
		<title>论房市不能倒掉</title>
		<description>
自从两会以来，甚至在两会之前，各种关于房市楼市“拐点”、“下降”的说法就层出不穷，各地平媒网媒上公布的房地产成交均价也在或明或暗的“印证”这些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权威预测！
 
但也有理性的业内人士，或者根本就是完全业余人士，并不认同所谓拐点或者下降这样的说法，笔者身边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还有更多的普通市民，在和大家的交流探讨中，笔者认为：对于一线、二线城市以及省会城市，房市不会真正有大幅度下跌，只是一个阶段性的调整，之后还会继续上扬！


 
之所以这样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值得我们考虑：宏观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性、土地的稀缺性与消费需求、国内的消费偏好。
 
一、宏观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性
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政府都在担心经济内生力的后续问题，而中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对于房地产业和汽车产业的依赖性是非常明显！一旦这两个产业倒掉，尤其是房地产业的倒掉，带来的连锁反应是相当可怕的（迪拜房地产经济泡沫的破灭的前车之鉴。或许汽车产业倒掉也很严重，比如底特律汽车城，但其远不如迪拜这个中东明珠的衰败的冲击力大）！
 
对于一线城市来说，由于其经济结构的多元性以及市场的成熟度，对于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性倒并不明显（且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可发掘空间已经有限），但对于国内大多数二线三线城市来讲，房地产行业几乎等同于当地国民经济的支柱！
 
今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的描述：“全年汽车销售1364万辆，增长46.2%；商品房销售9.37亿平方米，增长4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6.9%，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这一段描述，背后的潜台词就是：当前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就是房地产行业！如果行地产行业垮掉，也就意味着整个国民经济将遭受重创！对于政府来说，是绝对不允许这个行业倒掉的！这不仅仅是一个政府的份内事，也反应了一国政府的执政能力！如果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倒掉而引起国民经济的崩盘，这个责任，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担不起！
 
而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房地产业和汽车产业的产业链很长，几乎涵盖了钢铁、制造、涂料、橡胶、有机化工、非金属材料、物流、仓储等主要行业，因此，其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应也非常明显（有些类似于“破窗理论（造窗？）”），或者另外一个理论“创造市场需求”），能够带来大量的市场机会和工作机会，从而拉动GDP和CPI的增长。而作为这拉动效应的“车头”，无论房地产，还是汽车产业，都是不能倒掉的，一倒，前述这些产业通通会受到波及，而最终受害的，也是普通市民。
 
如果房地产消费大幅度下滑，那么，就意味着过去一年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这一效应将消失，并且这种消失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仅是中长期影的，而且很可能是致命的！
 
自从2008年初开始，全球金融危机蔓延，传说中的“中东明珠”迪拜的经济由于房地产行业和旅游业遭受重创，而回归到单一的能源采掘业经济支柱模式。这一前车之鉴，给各国政府带来的警示也是非常显然的：房产市场不能垮！对于迪拜这样传统的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的第二大酋长国（迪拜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第二大酋长国，第一大酋长国为阿布扎比）来说，即使房地产垮掉，还有石油可以依靠，但对于其他大多数国家来说，并无这个天然优势，也就是说，对于中国市场来讲，房地产行业是必须严防死守的一道“大堤”！
 
而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也许房地产价格下降，会让大家体会到暂时的实惠，但从长远来讲，必将导致国民经济的严重利差，这一点，也是理性的市场个体所不欲见的。
 
二、土地的稀缺性与消费需求
有一个很简单的宏观经济学理论，供需决定价格。也就是说，当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会下降（买方市场），供给小于需求时，价格会上升（卖方市场）！
 
从这个规律延伸开去，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其价格的变化，从长期来看，是走高的，而对于可再生资源（尤其是可低成本高效率再生资源），其价格也是会一路向下！
 
而，即便是我们广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也不代表是个无限的可用土地面积，更何况其中相当大一部分不适合居住，适合居住的部分，又已经被开发或者被使用！
 
土地，如我们所知，在用于商业地产开发或者住宅楼开发时，基本是不可再生资源（或者说，70年后或可再次使用，但涉及到原地还建），简单一点说，就是“开发一块，消失一块”，而对于一个大城市，或者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来说，其拥有的土地面积，特别是可开发土地面积，始终是有限的，并且是数量不断减少的。这也就决定了，越往后，土地出让金越高，开发成本越高，房价也会越高，因为逐渐在形成一个“买方市场”！
 
最近，南京某处地皮卖出了200亿天价，这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代价越来越高，对于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来说，这种“天价地皮”现象也越来越频繁，越来越震撼着购房者的心灵，对持币观望者带来的心理冲击和压力，是不言而喻的！
 
而同时，最近的一次市场调查表明，近四成受访者预期房价将继续上涨，而当消费者认为一样东西价格会继续上扬时，将会选择提前购入（例如“非典”时期的“囤醋”行为），以降低持有的成本，获取隐性的收益！这种收益，或许未必会给购房者带来现金流的增加，但却让购房者以更低的成本获取了更高价格的商品，也符合“降低成本便是赚取利润”的市场行动法则。
 
与此同时，大的地产开发商在投资方向上也有一些重要变化，要么是斥重金拿下省会城市的黄金地皮，要么是在二线三线城市进行地产开发！这些重要变化也不会导致房产价格的迅速下滑！
 
三、国内的消费偏好
对于传统的中国消费者来讲，“安家”是一件大事，如果子女成年了，没有一套房子，甚至父母都没有留下一间房子给子女，父母也会颜面无光，觉得愧为父母了！
 
而按这种传统，中国的百姓在子女外出工作之后，为了表明子女光耀门楣，也会选择将老房子重新修葺，甚至重盖新房来表示子女已“成人”且“孝顺”！我就亲见身边的同学被父母勒令拿钱重修老宅的！
 
这种传统习俗的影响，使得“房事”日渐成为中国父母的头等大事，其重要性甚至在子女成婚之上（当然了，安家与成家这两件事之间也有微妙的关系）！而这样的习俗也使得父母和子女在购入“婚房”时，更倾向于购买略微超出自己承受能力的面积或总价的房产。比如，本来购买力（考虑入贷款额度等因素）是30万人民币的购房者，为了赚取“时间差价”，则会倾向于选择房价在40万人民币左右的房产，其中10万人民币则向亲朋好友借款，将来慢慢偿还。对于年轻人的首套住房，尤其如此。
 
而目前的购房者基本为80后，85后的年轻人，他们面临或即将面临成家成婚的需求，购房需求是非常明显而实际的。比如最近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开盘，376套房源却有1172名登记有效客户，虽然其中有非常少数的业主因为30%的首付而不得不放弃，但对大局可以说毫无影响——后面还有700多人排队等着呢！
 
而中粮万科长阳半岛普遍为业内人士认为是检验房市宏观调控效果的第一“盘”，可以说，第一盘的检验，却不能体现出宏观调控的效果来。而实际上，宏观调控作为经济调整手段，也无法背离供需关系决定价格的基本经济规律。
 
也就是说，在经济回暖并无明显迹象的时候（比如物价、薪资水平的变化），对于大多数中国居民来说，购房压力仍然将持续加大。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0/10/realestate/</link>
			</item>
	<item>
		<title>盗梦空间</title>
		<description>梦见我不知道为什么，在一片古代房舍间逃跑

若干人等追着我飞檐走壁

然后那些人一边追我呢，一边张弓射箭

还有个人，在楼上朝我射箭，几乎射中我的小腿

是不是最近太累了,在追求什么呢,连睡觉都这么累

我一边跑，一边在地啥抓起一把弓，是一大把的把，不是一把两把的把

然后在地上随手找到一支箭，射回过去

我操！没中！

继续跑，我不射箭还好，一射，引来无数弓箭手追着我射

我就抓着那一把弓，一边跑一边想再捡箭……麻痹的硬是捡不着了

好不容易看到地上有一个，捡起来看，不能用

赶紧再捡第二支，往回便射

跑到一个地方，突然出来一群人，穿着华服，坐着轿子的，喝退了追我的人，将我拦住

一个人给一个领导在介绍，说我从西洋回来，教外语什么的超一流

然后几个人招呼我在一个小亭子里面坐下，说是小亭子，还真小，四个人能够正好挤着坐

而且，还有两面是墙，另外两面没墙，倒更像一个废弃的轿子

于是大家坐下，旁边有个大理石栏杆，那个领导的俩小孩一个在栏杆底下坐，一个女儿坐栏杆上，两腿分开坐，华服底下，也不穿点儿裤子，就一条短短的丝质底裤，完全不顾家里门风什么的

然后那个领导就喊我：X老师……

结果，赶上我不知道为啥在那儿走神

然后领导又喊了一声：X老师

我就说：哦！

人家领导楞了一下，继续讲说什么小女不成器云云

我才领会到按礼数，我该给人敬礼，说点儿小生XX，大人您叫我小X就是了

领导说要请各啥名师，听说我多牛逼多牛逼……然后我居然马上反应过来了，说了一通浙江谁的儿子，英语咋不好，我辅导一个月，考试成绩增加20多分……江苏谁的女儿……

然后，事情谈完，领导满意而去，留下他女儿在那儿

本来可以来一段师生恋的，结果，梦醒了！

这梦，真不过瘾，有头没尾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0/09/dream/</link>
			</item>
	<item>
		<title>3G广告策划创意</title>
		<description>目前，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都在做自己的3G品牌推广，最早应该是中国电信推的“爱自己，用天翼”，然后是中国联通的“3G在沃”。笔者昨日夜间思春之余，突然想到两个创意，拿出来先公布了，以便最大限度得取得《伯尔尼公约》下的保护：

中国移动：爱自己，多一点！

中国移动，价格贵，用“爱自己”，是针对中国电信的策划案，而“多一点”，则有两个潜台词：1、中国移动的话费可能会多一点点；2、虽然多一点点，却是爱自己的表现。
（必须说明的是，笔者自己是中国移动的死忠，无数次电信联通用各种方式策反，均被一句“我不需要”击退了！）

中国联通：对自己，好一点！

中国联通由于使用了欧洲通行的WCDMA标准，和中国电信的WCDA2000同样是成熟技术，因此用“对自己，好一点”来避开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正面碰撞，同时暗示自己的技术是超卓的，使用中国联通的3G产品，也是对用户自己有利的一件事情！

以上！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以及作者！ </description>
		<link>http://www.hwlegal.cn/2010/09/3g/</link>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