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资企业法务主管,投资法律问题专家,多年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律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日常法律事务、投资、合并、兼并、并购与融资业务,擅长以经营视角解决法律问题。曾担任湖北省发改委律师顾问团成员和国内著名大型合资汽车企业法律顾问,代理过多宗涉外投资、并购、收购、合资以及贸易等方面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初尝派克市场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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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的派克市场(Pike Place Roast)咖啡豆,之前没有在中国大陆销售过,最近,群光星巴克到了一批,包装是深色的,听说这款咖啡豆很久了,由于其不可得性,也显得这款咖啡更为珍贵,也更为难得。
群光店的伙伴们做了一个tasting,并为我倒了一杯。
端在手上,就闻到一股饱满浓郁的咖啡香,从香味判断,应该有印尼和中美洲的咖啡豆在里面,这是一款综合咖啡豆,配方据说至今还是一个谜(可口可乐配方?)
细细啜饮,感觉口感温和,兼具印尼和美洲咖啡豆的风味,再度确认之后,感觉派克市场酸度持久活泼,轻微的回甘,适合大多数咖啡爱好者饮用。
我和土豆分享了饮用感受,土豆极力撺掇我买一包下来,我说不用了,因为:
就好象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佳人,无数优秀男人都遭她鄙夷,而我有幸一亲芳泽,她对于我来说,也不再神秘,不再有诱惑了……

多难兴邦与勿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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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8月15日,VJ DAY(对日胜利日,二战胜利日),而有关部门一纸通知,要求将明天用于哀悼,窃以为,该纸通知,值得商榷!
每年的8月15日,世界各国都会举办盛大的二战胜利纪念,以警示世人,勿忘战难,向往和平!我国历年少见正式的、官方的、大规模的二战胜利日纪念活动!
平日里,不管这个节那个节,CCTV各台,及各文工团、歌舞团都会举办这样那样的晚会来纪念,但唯独未见对日胜利日举办任何形式的纪念晚会!
我一直觉得,忘记历史,是可耻的,背叛历史,也是可耻的!我们与日本一衣带水(虽然我们谁洗衣服的时候都看不到对方,但既然有关部门这样说,我便姑且这样说好了),但日本从来未从能以普世的价值观来看待二战,以及日本的战败!
身为二战中亚洲最大受害国,我们如果不时时提醒自己当年身上的疮疤,恐怕一衣带水的邻邦也是喜闻乐见的吧!
笔者以为,明天的哀悼活动,不是不可以举行,而是应该以“在抗日战争中受苦受难的中华儿女,以及在抗战中牺牲的民族英烈们哀悼”为主题!至于为受难者哀悼,可以另择黄道吉日!
笔者还建议,每年7月7日,8月15日及9月18日,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之后,播放《黄河大合唱》,以警国人!

今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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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原本我以为,我依旧是和奶爸一起,基情四溢的过着,和一帮宅或伪宅们,朱门酒肉臭便好了,夏天之后,或许还可以和往年一样收获一个浑圆的啤酒肚!
今年夏天的星巴克,我认识了瘦土狗子和黑土狗子,瘦土狗子在附近一所大学法学院学习,口头禅是“聒噪”和“纠结”,黑土狗子刚刚从韩国回来,马上要去美国继续读书,在准备她的GMAT考试和PROGRAMME INTERVIEW。
认识了这俩土狗子之后,我和奶爸也分别有了相应响亮的外号:老土狗子&土豆狗子!这样每天都有四条土狗子结对粗线,蔚为一景!
瘦土狗子性情,黑土狗子感性,土豆狗子死相,老土狗子装嫩!
话说这四条土狗子每日里只顾聒噪与纠结,尤其是每日的午饭,最开始倒还好,大家趁着热乎劲儿,吃了好多麻辣香锅!到后来,便是麻辣香锅也腻了,还吃了很多一茶一座!
记得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和黑土狗子一起吃饭,是在一家炒面馆!然后我们各自聊了一下读书的事情,黑土狗子是一个很独立的小姑娘,她也很出色,有自己独立的思考!
她和我交谈了很多,关于生活和学习,还有理想和选择。
瘦土狗子和我初见,是源于一次Morning Briefing,瘦土狗子正好路过,被星巴克的伙伴们邀请过来一次,大家便认识了,交谈过程中碰巧得知她是学法律的。
后来,我们每天见面了都会打招呼问好,却从来不知道彼此的名字,甚至我和她还就一些法律问题交换过看法,都没有想到过去问她“敢问姑娘芳名……”云云。直到她有一天风风火火过来买了饮料,风风火火要走之前突然一时兴起,要了我的QQ号!
或许黑土狗子和瘦土狗子有缘,这俩土狗子迅速勾搭到了一起……然后,便形成了四大土狗子的松散社团组织!
今天中午一起吃饭,这应该是我们今年夏天最后的聚餐,席间没有犹大,本来也很开心,但黑土狗子突然接到一个来自远方的电话,眼眶便红红的了……我心里忍不住一阵难受:又到了离别的时候啊……一直不喜欢送别,因为送别让人感觉不好受,所以,每次要离别的时候,我都会尽快离开送别的现场,是为了不让这种离愁遍地蔓延开去~离去的人,带走了大家的思念,却留下满地的情绪~
stephen_hu 于南书房

记者该不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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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几个记者朋友,平常在一起吹牛打屁的时候,都说了记者多危险多危险,尤其是跑民生、社会新闻两块的。还有一个朋友,专门跑安全生产的,据说更危险,里面的内幕也更多。
看了郭德纲事件的一些报导,当然,没看那么全。记者被打了!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打得好!
记者出门采访,如果客观公正的报导事实,触动某些既得利益而被打,这个确实是属于英勇献身事业!应当大力提倡,不然,以后这些事儿还有谁敢揭露呢?
但我看了一下各方面的报导,采访郭德纲事件的记者,似乎并未秉承新闻行业公认的标准和操守行事,或许还有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之嫌,这种情况下,打了,便打了!
记者采访,首先应当表明身份,接受质疑,确定身份之后才能有下一步;到了下一步,应当征询被采访者意见,别人是否乐意接受采访,如果别人不乐意而你非要去采访,还要突破别人住宅的大门防线(后门防线也不行,这个听起来就有一股子菊花味儿),那就该打!有人说,那您可以报警啊!是的,报警之后,警察还没来,自己的住宅安宁已经受到了侵犯,住宅的合法使用者有权使用合理的暴力制止这种侵害行为,并驱逐侵入者!
还有一点,记者该打,就是报导以偏概全,整个事件的报导,似乎是先定论了,然后再采访的郭德纲,而且没有采访邻居、物业……等等这些相关方面,没有形成客观、公正的揭示真相的立场,而给人一种“先盖棺定论,再采访报导”的不好暗示!
众所周知,若干年前,各地的媒体报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习惯于只报导人民检察院公诉书内容和人民检察院公诉内容,而忽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后来,一些法律意识觉醒的当事人起诉了媒体……媒体败诉了,于是后来媒体再报导一定要加上“犯罪嫌疑人辩称……并就……举证……辩护律师围绕……发表了辩护意见……”,然后再以“XX法院将依法择日宣判”结尾。这样才是客观公正的报导方式,也是避免新闻报导侵权的明智之举!
综上所述,打得好!如我是郭德纲,我也得打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