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待岗的法律规制刍议
提纲:
待岗,一度作为国有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员工的一项处罚措施,以让该类员工进行反省思考,并改进其工作态度与效率的方法。可以说,该制度对于国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正常运作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经营性待岗制度的合法性;
2、经营性待岗待遇的确定;
3、经营性待岗的时长限制与劳动合同的解除;
4、经营性待岗制度规范性探索。
————
由于本文已经向某杂志社投稿,因此正式内容将带杂志社决定是否采用之后方发布,敬请期待!
- 08月 12th
某合资企业法务主管,投资法律问题专家,多年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律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日常法律事务、投资、合并、兼并、并购与融资业务,擅长以经营视角解决法律问题。曾担任湖北省发改委律师顾问团成员和国内著名大型合资汽车企业法律顾问,代理过多宗涉外投资、并购、收购、合资以及贸易等方面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提纲:
待岗,一度作为国有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员工的一项处罚措施,以让该类员工进行反省思考,并改进其工作态度与效率的方法。可以说,该制度对于国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正常运作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经营性待岗制度的合法性;
2、经营性待岗待遇的确定;
3、经营性待岗的时长限制与劳动合同的解除;
4、经营性待岗制度规范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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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文已经向某杂志社投稿,因此正式内容将带杂志社决定是否采用之后方发布,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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