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资企业法务主管,投资法律问题专家,多年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律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日常法律事务、投资、合并、兼并、并购与融资业务,擅长以经营视角解决法律问题。曾担任湖北省发改委律师顾问团成员和国内著名大型合资汽车企业法律顾问,代理过多宗涉外投资、并购、收购、合资以及贸易等方面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脱下制服,还是不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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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的警察在酒吧打死大学生事件,无疑将成为近期的一个大众热点话题。

从官方公布的监控录像镜头来看,死者与几位着便衣的警察发生争执乃至身体冲突,其间双均有同行的人劝架,死者在这过程中多次再度挑起斗殴,似乎不依不饶要将对方打得服帖。

但案件另外一方,也就是几位警察的行为,也显得不够理智,或者说,不够专业。在酒吧发生斗殴的情况下,警察可以表明身份,处理纠纷,如果不方便,也可以及时向110报警进行处理。

如果几位警察当场表明身份,制止纠纷,而不是与死者反复纠缠,我相信最后不会酿成这样的惨剧!

或者几位警察有自己的考虑,可能是因为出来玩,觉得在自己的地头上,不会怎么样;也或许是觉得自己没有穿制服,不方便用警察身份处理事情;再或许有其他某种原因使得他们不敢表明身份或者报警吧……我们目前无从得知几位警官当时的想法了。

不过,我倒是倾向于认为,身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即使没有穿制服,也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先不说几位警察在酒吧门前与人争执乃至打斗是否正确——因为录像显示一位警察对于死者的挑衅和殴打行为是一直在忍让的——但在这过程中,几位警察,应该是6位吧,都没有想到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而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这是否和他们所接受的专业培训以及职责不符?

如果身为人民警察,都没有及时制止纠纷、依法处理治安事件的能力,反倒让这件事情演变成为斗殴乃至刑事案件,不得不让我们感到心寒。有困难,找警察!这句口号在这里看来,似乎变了味儿,连警察自己都不找警察!这是不信任,还是“老子就是警察”的心理在作祟?

[待续]

One Response to “脱下制服,还是不是公务员?”

  1. 对警察的印象一只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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