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与欠款催讨
首先为大家澄清一个误解:欠条2年失效。
为什么说是一个误解呢?
实际上,我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是,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最长不超过20年,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者中止。
对于欠款案件,属于一般民事纠纷。所谓诉讼时效,是指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有效时间。即,民事行为发生或者民事行为的结果产生之日起超过2年后(未出现时效中断或者中止情形时),人民法院将对于权利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但,我国法律同时又规定了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或者中止的。对于权利人来说,选择使用一定的方法导致时效中断是最好的方式。
时效中断的效果是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也就是自时效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2年)。时效中断的方法一般有:1、催讨;2、起诉;3、债务人同意延期给付。
而其中,催讨需要2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予以证明,债务人同意延期给付的方式最好以书面形式。
起诉有两种方法,1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告程序),2是我们通常讲的起诉。
以上方法都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必然中断。
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不会存在2年的限制了,因为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的执行是不受任何时效约束的。
- 06月 1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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