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引用与法律文书起草[Jun 16th]
作为法律职业人,你经常需要起草各种法律文书,从合同到遗嘱,从诉状到调查取证申请……不一而足。
不管对于诉讼文书,还是非诉讼文书,身为法律职业人,在起草的时候,有一些技巧是我们必须掌握的,交叉引用就是其中之一。
一、什么叫交叉引用
交叉引用是指在法律文件中,各部分相互引用的形式,该形式可有效简化法律文件的表述以及避免繁冗的复句或句群出现,因而是法律文件起草中一项非常基本也非常重要的技巧。
现举一例予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就是交叉引用的一个最简单例子,实际法律文件应用中,会比这种情况更复杂,或许会有更多的引用,乃至反向引用出现,以确保逻辑严密,条理清晰。
二、交叉引用的优势
交叉引用最大的优势就是,让多数阅读法律文书的人逻辑混乱,思维迷糊!
这也是律师通常要做的一件事情,只有多数人逻辑混乱,思维迷糊,才能够最大限度利用文件保护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交叉引用,也有自己的规律,并非所有情形下,都适用交叉引用。
[欲知后事,下回分解]
- 06月 1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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