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资企业法务主管,投资法律问题专家,多年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律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日常法律事务、投资、合并、兼并、并购与融资业务,擅长以经营视角解决法律问题。曾担任湖北省发改委律师顾问团成员和国内著名大型合资汽车企业法律顾问,代理过多宗涉外投资、并购、收购、合资以及贸易等方面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案例分析方法浅谈

Posted by admin

自序:

作为法律职业人,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时,既要能做到综观全局,又要能做到目无全牛,纵观全局是获得对于案例本身的全面了解的基础,目无全牛是找寻正确切入点的艺术。而这样就对于我们的案例分析方法与技巧有一定要求,无论使用哪种分析方法,关键是要能有庖丁解牛般的视界!

正文

作为律师也好,法务也罢,对于面对的每一个案例,都应当以正确的分析方法进行研究,以理清法律关系,认定法律事实,从而得出正确的法律分析结论,给出最优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法学院学习的时候,老师传授给我们最经典的分析方法“三段论式”——这也是最经典、最简单的方法了,法律规定是大前提,事实是小前提,法律后果是结论,有了结论,再给出解决方案。

后来,读了王泽鉴先生的大作,又知道了有一种分析方法叫做“请求权分析法”——大体讲来,是说何人可依何种法律依据向谁主张何种权利的分析方法(该方法属于庙堂之学,精深高雅,笔者自认尚未有能力概况之,请大家读一读先生的原作)。

我要给大家讲的,是一种更加简单的分析方法,虽然未必有前述诸种方法那般体系严谨、逻辑严密,但更具容易理解、操作。这种方法是我自己结合工作实践,归纳出来的一种方法,我自己还没想好怎么命名,或许可以叫做“透视解剖法”或者“拨叶寻干法”。

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先将这种方法的模型公布出来与大家分享,以免引起不必要的IP纠纷:

通常,当事人来找律师的时候,会有如下几种经典的开场方式:

1、我跟人签了个合同,约定了违约金2W,现在对方没有向我及时供货,我该怎么把这2W元要回来?

2、我和我老公于XXXX年X月X日结婚,结婚的当时……过了几个月……再到后来有了小孩……他家里人一直……结婚以后我……现在我也找过他们单位了……当地居委会也……派出所都有几次接警记录……

3、XX律师,我现在想在XX区搞块地投资下房产,你看该怎么操作?

通常,我倒比较喜欢当事人的第二种陈述方式,这种陈述方式尽管没有重点,但当事人会将所有他了解的相关信息都第一时间完整展示在你面前,尽管当事人无法区分重点与非重点,但在这样的“全部事实”面前,我们可以更快利用自己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方法来提供咨询意见。

而第一种和最后一种都有更大的弊端,第一种陈述模式,当事人往往倾向于隐瞒更多的相关信息,而仅仅只关注对方违约或者侵权这一事实,而这种当事人面对的案件,往往是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或者都有违约存在,这就需要律师以合同为主线,一步一步引导当事人陈述所以的真实情况;后一种情况完全属于那种领导式的问话了,没有任何有用背景信息,没有任何依据或者来由,就好像你刚刚下飞机出了机场,就碰到一个来接机的陌生人拉住你问:我老婆下来没?

其实,这三种类型的当事人,最后都需要律师或者法务针对每个人的性格特点,用循循善诱的方式引导他们来讲出所有信息,供进行法律分析用。

所以,在面对当事人陈述的时候,律师就要运用合适而有效的法律分析方法,来对案例本身进行剖析,以寻求更接近事实本身的事实。

当事人的描述,会因为个人教育水平、性格特点、内心欲望而有不同,有些是遮遮掩掩,有些是竹筒倒豆子,有些则是故作神秘试探的形态。律师或者法务人员在这个时候,要以雾里看花的方法,将当事人所要咨询的事实梗概先抓住,也就是“透视剖析”的方法。

当事人的描述,不管多么毫无头绪或者多么欲说还休,首先我们要确定法律问题的类型,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然后细化到是买卖合同纠纷,还是劳动合同纠纷,是人身损害侵权,还是侵犯知识产权……确认了案例类型,再根据该类型案例的一般规律,向当事人提出几个问题,确定核心事实,然后进行分析,给出初步咨询意见。

这个时候,当事人会根据律师的初步咨询意见,提出自己的一些忧虑或者看法(往往会有小算盘在里面叮当响,但不影响律师分析问题),有经验的律师一定能从这里面嗅出苗头,从而以怀疑的立场揭示更加接近真实的“事实”!

我们以合同关系为例:

该种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 

a.合同各方;

b.合同各方权利;

c.合同各方责任;

d.履约保证。

那么,我们在进行咨询的时候,就要从这几个方面去揭示事件真相的主要部分,也就是说,最开始以这几个切入点进行分析,逐步接近事件真实面目。就好像在对一个物体进行透视、解剖一样,通过某处或某几处切口,进入肌肤以下,直到脏腑骨髓之中,找到我们必须了解而又能够了解、必须揭示而又能够揭示的内容,以助于协助当事人更准确分析法律关系、预测法律后果。

或者,对于律师来讲,在面对所有事实的时候,你应该拿一把大锯子,上来先把各种细枝末节锯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和主枝,这样案情的梗概就一目了然,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也昭然若揭……接下来,你要做的事情是把锯掉的这些东西一处一处还原之,从中寻找其它对案件有影响或者有突破的蛛丝马迹,从而给出更准确或更务实的解决方案。

任何性质的案件,都有其共性,这个共性,对于律师来讲,就是同类案件的主干,比如合同案件,就该有合同签订前的接洽和讨价还价(前期谈判),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履行后的事宜。这就是律师要从当事人的描述中先勾勒出的主线,然后,再考虑合同各方在其中做了哪些事情,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各自对合同权责的影响如何……这样,一个案件的形象就丰满起来,也就是给主干添枝加叶,一颗树就形成了。

关键就在于,作为一名律师或者法务,你如何去勾勒出树的主干,或者说,你见到一棵树的时候,如何直接抓住树的本质,是灌木还是乔木?树干多粗?树枝多少?这棵树开花不开花?结果不结果?果实是甜还是苦?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除了需要严密的逻辑、精神的法律功底之外,还需要比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来协助自己直接把握案件的本质。

因为不同类型的案例都有各自的特质,即使是同类型的案例,也会因为当事人各方、法律事实相关的细节乃至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而有不同。这就需要法律职业人有一个从归纳到演绎再到具体的能力,这种能力也需要足够的法律服务经验来养成。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