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资企业法务主管,投资法律问题专家,多年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法律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日常法律事务、投资、合并、兼并、并购与融资业务,擅长以经营视角解决法律问题。曾担任湖北省发改委律师顾问团成员和国内著名大型合资汽车企业法律顾问,代理过多宗涉外投资、并购、收购、合资以及贸易等方面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的目标(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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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讲的法律顾问(legal Counsel)是广义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包括了内部法务/内部律师(in-house lawyer)的一部分职能。也就是说,一个合格的法律顾问,他的思维模式应当是business oriented的,或者是profit oriented的。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只有两点:1、利润;2、利润的最大化。那么,法律顾问作为一个企业或者投资人的参谋角色,也应该站在这个出发点来思考如何给企业或者投资人出具法律意见(advices),提出解决方案(resolution),甚至制定发展战略(strategy)。

关于法律顾问如何用法律实现当事人(client)利润增长或者最大化,我可以从我在上篇中讲的那个小故事引申开去,讲两个例子:

一、微软为什么不在进入中国市场初期就将正品验证和反盗版以如此大的力度开展?

二、时代华纳这样级别的唱片公司为什么不更早在中国进行反盗版唱片打击活动?

我再讲另外一点,大家就能明白,现在,各大软件公司如Microsoft和Adobe,都有一个专门的IP部门,IP部门与其说是法务,倒不如说是销售,就是以法务人员搜集盗版软件使用证据并发送律师函乃至起诉的方式,来达到将正版软件销售出去,实现利润的目的。

实际上,这些大公司在前期对于盗版软件睁只眼闭只眼的行为,只不过是在为将来采取法律行动实现盈利而创造机会,先借盗版软件之手将客户和市场培育起来,等到你离不开我的软件了,我再进行诉讼,一次将所有利润都收回!

Profit Orie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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