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博第一篇——法律顾问的目标(上篇)
我身边的许多朋友,他们有着自己的实业或者有着自己的公司,但是在聘请法律顾问的问题上,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法律顾问就是帮忙打官司的,诚然,外部律师的诉讼能力确实是法律顾问业务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并不是最核心的能力,或者说,不是法律顾问所应追求的目标。
假如仅仅从利益角度考虑,外部律师当然是期待更多的诉讼,因为每一单诉讼就意味着一笔收入(且不论可观与否)。但这样一来,往往只体现出了法律顾问在事后补救上的价值,而没有体现出法律顾问在事前预防(企业法律体系的构建与风险防范)上的价值。
在事务所工作三年之后,我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将这一点运用到我为朋友提供的法律服务中去,在一位朋友的公司,实现了一年无诉讼的效果。当然,这其中也不全是我的功劳,和我那位朋友为人谦和、善于协调关系也分不开。
在为另外一些大型企业担任了一段时间法律顾问之后,各种投资方面的事务,又促使我常常思考,法律顾问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到底是什么?是让纠纷降到最少?是让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还是别的什么?
有一次和几个朋友散布时偶然看到一个KTV的招牌,酷似某知名电信运营商的企业LOGO,朋友们都笑谈说如果这家电信运营商的法律顾问知道了,肯定会起诉他们的。我笑笑说,如果我是他们的法律顾问,不光不会告他们,还会通过以向员工发放这家KTV消费券的方式鼓励员工前来休闲娱乐,让这家KTV慢慢做大做强开出分店,到分店开起来之后再一并诉讼……到时候,就连本带利一起收回!
这只是一个笑话,但让我笑过之余灵光一现,法律顾问终极追求是不是就在这里呢?用法律来为企业实现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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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月 2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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